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采购预算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服务平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管理服务平台设备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 1290000.00元
2.6质保期: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
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65202; ; 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12 月22日至2017年 12 月29日。
6.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参照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 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6.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报名费305元。
7.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8年 1 月11日 9时至 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11 日 9 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国际服务中心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 上发布。
9.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 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339069557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陈晓忠 联系电话: 158620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