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服务指南
一、进场交易受理范围
(一)盐城市大丰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
(二)盐城市大丰区国有企业的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
(三)非区属驻丰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国有企业等单位工程类项目如需进场交易的可提供交易场地和平台服务
二、进场交易提交主要材料
(一)盐城市大丰区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二)根据项目特点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交易服务见证流程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携上述材料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材料齐全后约定交易场地及开标时间登记受理。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场地、时间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
(三)开标、评标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室组织开、评标工作。
2、交易中心提供专用电脑设备系统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关评标专家。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及相关工作,核对评标专家身份和经授权的招标人代表人员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应服从场内秩序与监管部门管理。
(四)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告。
四、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苏发改收费发〔851〕号)文件执行。
五、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监管部门
区住建局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职能(行政处罚除外)。
区城管局承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职能。
区交通局承担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职能。
区水利局承担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职能。
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农业(含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农业资源开发)、渔港渔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职能。
区数据局负责监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行政监管部门的其他招标投标项目。
其他相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
七、交易场所
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五楼) 咨询电话:0515-839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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